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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五个一”工程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5 22:5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使贫困残疾人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2016年至2020年,市残联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县区加快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助对象
扶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持证贫困残疾人(单项扶持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优先扶持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残疾人。
  二、任务目标
  ——实施10000名残疾人免费治疗、辅具适配和儿童康复训练。免费为300名听力贫困残疾人适配助听器,为2000名视力残疾人实施复明手术及康复训练,为10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救助,为500名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为6200名肢体残疾人配发辅具。
  ——实施1000名贫困残疾学生教育就学资助。资助100名大学生,200名高中(中专)生,50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名学前教育阶段儿童。
  ——实施1000名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扶持个体创业900人,创办企业100人。
     ——实施10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培训。市级对300名贫困残疾人开展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县区对700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对9000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
  ——实施1000户贫困残疾人发展养羊扶持。市、县区筹集资金免费为千户适合养殖的贫困残疾人提供5000只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羊。
  三、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市残联负责项目的组织指导。各县区残联及康复服务机构负责按扶持需求做好受助贫困残疾人的筛查、资金拨付、资料收集及档案建立等实施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残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统筹扶助项目和资金,下达任务指标,组织做好项目实施、数据统计、检查验收等工作。
  ——县区残联负责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当地实施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数据统计、资料上报和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项目定点康复机构负责做好受助残疾儿童筛查、康复训练、资料收集及档案建立等实施工作。
  (三)项目实施
  ——扶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核。按照定西市“五个一”工程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要求,必须由项目受助残疾人或项目实施当地残联组织提出申请,县区残联认真审核确定扶助对象,确保贫困残疾人得到扶助。
  ——实施项目县区残联和有关定点机构是项目实施主要责任人,要将已确定的扶助对象,全方位的服务和跟踪指导,确保扶助质量和效果。
  ——督导检查。市残联每年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区残联负责组织阶段性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四)信息收集与统计
   各县区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当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项目经济效益情况。负责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提高认识,把残疾人精准扶贫“五个一”扶助计划作为当前全市残疾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二)密切配合,注重成效。严格按照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协调配合,注重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扶持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规范,精选扶助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受益。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建档立卡,跟踪检查。建立“五个一”实名制档案,对已扶助对象及时入档,及时录入相关统计数据库;对符合扶持条件,但当年未扶持的对象,要建立备选档案,列入下年扶持计划。对纳入扶持范围的残疾人和就业单位,   要跟踪检查,增强和巩固扶持成效。
 (五)强化考核,注重效果。要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重,以精细管理、严格考核为基石,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结合县情,逐渐深化、细化完善“五个一”工程工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现场调查等办法,不断完善项目平时督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有效地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
( 六)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区残联完成项目任务后,要对实施“五个一”工程情况认真总结,及时纠正解决存在的问题,科学提出进一步实施项目的意见建议,并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残联。
 
附件:1.万名特困残疾人群体救助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2.千名残疾学生助学工程实施办法
  3.千名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
  4.万名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办法
  5.千户残疾人发展养羊产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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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
 
万名特困残疾人群体救助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为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的康复和致富能力,落实万名特困残疾人群体救助康复工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听力残疾人救助项目
(一)就学年龄段的听力残疾学生助听器免费适配
1.目标任务
为230名就学年龄段的听力残疾学生各免费适配1台全数字助听器,100颗电池,提供最少一年验配和调试服务,包括耳科检查、听力学检查服务、听觉言语评估、耳模制作。实现就学年龄段的听力残疾学生助听器配发全覆盖。
2.实施范围
凡年龄在6至18周岁,随班就读或特教学校就学,有听力需求、家庭贫困、行为智力发育正常、近3年内没有享受过助听器资助并愿意进行康复训练的听力残疾学生。
3.资金来源
由市残联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
4.时间安排
(1)1—3月份,制定采购方案。
(2)4—5月份,实行政府招标采购。
(3)5—6月份,实施适配。
(4)7—8月份,检查验收。
(5)9—10月份,健全所有项目档案,装订成册。并对项目任务做好自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项目总结。
5.实施要求
按《甘肃省全年龄段贫困听力残疾人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甘残财字〔2015〕34号)文件执行。
6.实施机构
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
(二)就业年龄段的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免费适配
1.目标任务
为40名就业年龄段的听力残疾人各免费适配助听器1台。
2.实施范围
凡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有就业愿望、家庭贫困、行为智力发育正常、没有享受过助听器资助的听力残疾人。
3.资金来源
由市残联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
4.时间安排
(1)3—5月份,县区摸底调查。
(2)6—8月份,进行适配。
(3)9—10月份,健全所有项目档案,装订成册。并对项目任务做好自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项目总结。
5.实施单位:市残联康复科。
(三)0—6周岁听力儿童助听器免费适配
1.目标任务
为全市15名0—6周岁听力残疾人各免费适配助听器全数字助听器1台,提供最少一年验配和调试服务,包括耳科检查、听力学检查服务、听觉言语评估、耳模制作。
2.实施范围
凡年龄在0—6周岁、家庭贫困、行为智力发育正常、没有享受过助听器资助并愿意进行康复训练的听力残疾儿童。
3.资金来源
由市残联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
4.时间安排
(1)3—10月份,各县区进行摸底。
(2)11月份,进行适配。
(3)12月份,健全所有项目档案,装订成册。并对项目任务做好自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项目总结。
5.实施要求
按照《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甘残联发[2012]41号)文件执行。
6.实施单位: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
二、视力残疾人康复项目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2000名视力残疾人实施复明手术及康复训练。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1400例,低视力康复训练300例,弱视康复训练100名,盲人定向行走200例。
(二)实施范围
全市有康复需求的视力患者。
(三)组织实施
白内障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由县区残联组织实施;低视力康复、弱视康复训练由市残联组织实施。
(四)项目实施时间
白内障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时间由各县区根据目标任务自行决定,低视力康复、弱视康复训练由市残联统一安排, 10月底前完成。
(五)实施单位
市残联康复科、各县区残联
三、精神病康复救助项目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100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医疗救助。
(二)救助条件
常年服药或住院治疗、家庭贫困的精神病患者。
(三)资金来源
由市残联争取项目。
(四)实施要求
按照《省残联精神病防治康复实施方案》和《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方案》(甘残财字〔2015〕34号)文件执行。
(五)实施单位
各县区残联。
四、辅具适配项目
(一)目标任务
为6200名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具。轮椅1500辆,拐杖、手杖、腋杖、坐便椅等4200件,矫形器适配200件,儿童辅具适配200例,假肢安装、重度贫困医疗床100人。
(二)实施范围
全市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
(三)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落实矫形器、儿童辅具和假肢安装、重度贫困医疗床的适配,其余由各县区按照任务数落实适配。
(四)时间进度
10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五)实施单位
各县区残联。
五、康复训练项目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500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智障、孤独症、脑瘫、听力儿童等康复训练300名,成年听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指导200名。
(二)实施范围
全市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
(三)实施要求
按照《甘肃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省残联《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方案》(甘残财字〔2015〕34号)执行。
(四)实施单位
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市陇西阳光康复中心、安定区星路特殊儿童言语训练中心、陇西县康复中心、临洮县康复中心、渭源县康复中心、岷县康复中心。
六、经费拨付与管理
——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低视力和弱视康复训练、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矫形器适配、儿童辅具适配、假肢安装、重度贫困医疗床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训练由市残联争取项目和筹集资金解决,白内障复明手术和其它辅具适配经费由各县区残联解决。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七、评估与验收
项目评估内容包括: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物资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宣传成效、档案数据填报、受助人康复成效、家长满意度等。
——县区残联要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家长日常随访、动态效果追踪等不同形式开展项目自评检查,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定点康复机构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残联报送下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市残联康复科要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评估、验收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社会动员与宣传。各县区残联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万名特困残疾人群体救助免费康复工程的意义、开展情况,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扶助。
(二)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县区残联、项目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三)按要求上报数据材料。每年12月30日前,各县区残联向市残联报送年度康复救助项目执行报告,包括救助人数、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宣传、社会效益、经验及建议、受助残疾人花名册等
附件2
 
千名残疾学生助学工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扶持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授受教育的程度,落实甘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期推进现场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市、县区两级共同资助1000名残疾学生。通过资助项目的实施,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发展残疾儿童少年非义务阶段教育,全面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
2.资助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三、资金来源和资助标准
1.资金来源
1000名市、县区联合助学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按相应的比例分担。
2.资助标准
残疾儿童助学标准为:学前教育阶段每人每年1000元(市、县区按6:4比例分担),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年500元(市、县区按2:3比例分担),中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年1500元(市、县区按1:2比例分担),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年2000元(市、县区按1:1比例分担)。
四、资助名额和资金拨付
1.资助名额分配
 “五个一”残疾学生助学工程以各县区残联在当年9月底前摸底统计的符合条件的实有残疾学生数分配资助名额。
2.资金拨付
市、县区残联分别依此方案向本级财政提交年度助学任务计划,申请安排本级助学经费。
市级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县区财政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将市、县区两级补助资金汇总拨付至项目学校(高等教育助学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账户)。
五、资助对象确认
各县区残联调查核实本地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和在读学生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项目学校共同筛选资助对象。经审核确定后的资助对象,由项目学校填写《定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助学项目受助儿童少年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由县区残联汇总上报市残联审批认定。
六、监督检查
市、县区财政部门和残联应分别联合成立助学项目实施工作监督评估组,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对受助县区或学校进行检查督导。项目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接受市、县区财政、残联部门的指导检查,每年12月30日前,县区残联上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包括各县区自行助学实施情况),其项目实施效益将作为下年度资助额度安排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社会动员与宣传。各县区残联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开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和特殊教育,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扶助。
(二)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各县区残联、项目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三)按要求上报数据材料。每年12月30日前,各县区残联向市残联报送年度助学项目执行报告,包括资助人数、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宣传、社会效益、经验及建议、受助学生名册等(自行助学情况一并上报)。
附件3
 
千名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
工程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能,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根据《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扶持10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创业900人,创办企业100人。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家庭比较困难,且在当年实现创业的残疾人。
    三、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扶持标准
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贴;从事企业经营、农村规模养殖,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
   (二)资金来源
从事个体经营,按照市、县区两级1:2的比例;从事企业经营或农村规模养殖,按照市、县区两级2:3的比例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福彩、体彩留成中列支。
     四、申报审批
(一)申报
由残疾人个人向所在县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审批
自主创业残疾人扶持,由市县区按市上任务安排,由县区残联按照扶持条件,对提出申请的个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残联复审。市残联复审确定扶持对象。
四、扶持任务及资金拨付
自主创业残疾人扶持,市县区依据市上任务和方案规定的比例配齐补助资金,及时发放扶持资金。
五、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对所辖县区残联上报的扶持对象进行复审及本级配套资金的协调工作。市财政负责将本级承担的补助资金拨付所辖县区财政。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上级资金的拨付,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申报时限
残疾人自主创业相关材料各县区在6月25日前上报市残联,同时将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发市残联邮箱。
七、实施要求
(一)建档立库,跟踪扶持。各县区残联要建立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的实名制档案,对已经扶持的要及时入档,并及时录入中国残联《全国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系统》数据库。对符合扶持条件,但当年未扶持的对象,建立备选档案,将其资料及时入档备案,列入下年扶持计划,进行跟踪扶持。
(二)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完成年度任务后,要对本县区实施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进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下年度项目顺利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12月30日前,各县区残联将项目总结上报市残联。
八、检查考核
市残联将结合年终考核,重点围绕就业实名制统计情况、县级资金配套落实情况、扶持资金发放情况、就业稳定性及质量等方面内容,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在次年增加补助资金,对工作开展不力、扶持效果不佳、资金配套管理不到位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减少次年资金安排。
附件4
                        万名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切实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市培训10000名残疾人。
二、培训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残疾学生、未就业残疾大学生,城镇失业残疾人、农村贫困残疾人。
三、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对300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对全市范围内已通过初级培训的残疾人和企业在岗残疾人,组织高质量的专业培训和定向培训。县区残联负责对700名残疾人开展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9000名残疾人开展农村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
四、培训班期及补助标准
1.市、县区初中级培训班期和补助,由市、县区残联和财政部门依据本地实际确定,但班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市级职业技能、岗位技能培训每人每期培训费用不超过1500元,县级初级培训每人每期培训费用不超过1000元。
2.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班期和补助,由县区级残联和本级财政部门依据本地实际确定。
五、资金来源
市、县(区)培训补助资金从本级保障金中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提升质量。市、县区残联和相关部门要建立检查督导和评级制度,要指派专人全程参与培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赴培训现场指导检查,对所属和挂靠的各类培训机构要建立评级制,实行末位淘汰,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二)提升服务,跟踪帮扶。各县区残联要加强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在严把培训质量关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残疾人就业后,各县区残联要针对用人单位的岗位变化,及时解决残疾人与工作岗位不匹配、专业技能不适应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本县区的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在岗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的稳定性。通过提升服务,跟踪帮扶,有力推动本县区残疾人就业工作。
(三)实名培训,完善信息。市、县区残联要建立残疾人个人就业培训实名制档案, 对参加就业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残疾人要及时录入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系统,对参加就业培训后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档案要专门标注且另行存放,保证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动态。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围绕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子屏幕、横幅、标语、橱窗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检查考核
各县区残联要争取将工程纳入本地政府残疾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市残联将结合年终考核,重点围绕就业培训实名制统计情况、各级资金保障情况、培训后残疾人就业情况等方面内容,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5
 
                        千户残疾人发展养羊产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促进残疾人发展产业致富增收,从技术、资金、种源等多方面扶持带动1000户贫困残疾人发展养羊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扶持1000户残疾人家庭通过发展以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找到一条精准脱贫致富之路。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家庭比较困难,自愿申请且有条件发展养羊产业的残疾人家庭。
三、扶持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扶持标准
从事养羊产业,户均按2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或免费为每户发放5只羊。
(二)资金来源
发展养羊产业扶持所需资金,按照市、县区两级1:4的比例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四、申报审批
(一)申报。由残疾人个人向所在县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审批。各县区按市上分配的任务,积极调研,确定养羊产业残疾人精准扶贫基地,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和扶持残疾人对象,市级残联审核确定后,通知各县区实施。
五、资金拨付
市、县区依据市上任务和方案规定的比例配齐补助资金,向残疾人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或由残联部门统一公开采购羊发放。
六、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对所辖县区残联上报的扶持对象进行复审及协调市财政将本级承担的补助资金拨付所辖县区财政。县区残联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落实本级配套资金。
七、申报时限
各县区将残疾人养羊产业配套资金落实和扶持对象等相关材料在6月25日前上报市残联,同时将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发市残联邮箱。
八、实施要求
(一)建档立库,跟踪扶持。各县区残联要建立残疾人羊产业扶持项目的实名制档案,对已经扶持的要及时入档,并及时录入中国残联《全国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系统》数据库。对符合扶持条件,但当年未扶持的对象,建立备选档案,将其资料及时入档备案,列入下年扶持计划,进行跟踪扶持。
(二)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完成年度任务后,要对本县区实施残疾人羊产业扶持项目进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下年度项目顺利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12月30日前,各县区残联将项目总结上报市残联。
九、检查考核
市残联将结合年终考核,重点围绕县级资金配套落实情况、扶持资金发放情况、养羊产业增收等方面内容,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在次年增加补助资金,对工作开展不力、扶持效果不佳、资金配套管理不到位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减少次年资金安排。


责任编辑:市残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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