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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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定西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执行《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快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一个中心(加快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跨越发展),围绕两个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狠抓三个环节(落实法规政策、规范基层组织、拓展服务领域),破解四大瓶颈(扶持资金、援助项目、基础设施、专业队伍),加强五项工作(康复医疗、扶贫解困、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维权信访),圆满完成“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的低保标准提高20%。 ——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10个。扶持3万名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依托项目对30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帮助20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3.5万名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 ——新建县级特殊教育学校4个,资助2000名贫困残疾学生就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面规范达标,全市残疾人工作力量得到切实加强; ——依托民政或社会力量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8个,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三、落实措施 (一)大力实施康复项目,全面补偿残疾人残障功能。 1.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康复列为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围绕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形成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市、县两级政府所在地都要有规范标准的残疾人康复中心。从拓展康复项目、配备康复设施、增加人员编制、强化人员培训入手,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各县区康复人员培训工作,在全市建设一支良好的康复工作队伍。 2.加大康复项目实施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及国内外康复援助项目,为50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200名聋儿配发助听器、为3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医疗救助,为100名贫困聋儿进行康复训练,为10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依托康复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 3.加强辅助器具供应工作。加强市、县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实施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抢救性康复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6000件,为300名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为200名低视力患者配发助视器,为2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辅助器具质量监管力度,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要加大资金投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够使用上适合自己的辅助器具。 4.全面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广泛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全国爱耳日、爱眼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育龄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 (二)大力推进扶贫解困,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1.纳入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优先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对象,纳入整村推进和连片整流域扶贫规划及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等建设项目给予援助。重点要围绕残疾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所需,着力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人畜饮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全面落实《定西市扶助残疾人规定》,特别要做好对残疾人的各项特惠政策与低保、扶贫开发等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务必兑现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3.积极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围绕全市农业发展布局和马铃薯、中药材和畜牧等支柱产业,积极争取扶持项目,培育阳光助残扶贫示范基地10个,培育残疾人致富带头人100名,依靠科技、项目、产业、信息带动3万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实现城镇350户残疾人享受保障性住房,对3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切实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4.加大农村残疾人培训力度。各级残疾人培训机构、农村技术培训和推广机构要面向贫困残疾人,鼓励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班,把推广应用设施农业生产、农机具使用等先进农业实用技术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1.5万名残疾人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靠技能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5.深入开展帮扶残疾人工作。把帮扶残疾人与全市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有序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把帮扶残疾人常态化,强化帮扶工作组织管理,改善帮扶工作机制,提高帮扶工作实效,每年帮扶贫困残疾人3000名以上。 (三)大力构筑保障体系,全面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 1.扩大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享受全额保障金;对纳入城市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提高补助标准;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加大特困残疾人救助力度。统筹解决城乡低收入特困残疾人家庭困难,针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流浪残疾人等特困残疾人群体,制定临时救助或定期定量救助办法。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并制定监护措施。制定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救助办法。 3.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积极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规定给予补贴。各类企业按规定对残疾职工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对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以及对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水平。对孤残儿童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福利政策。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四)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全面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 1.建立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2.促进残疾人多形式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00名;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工程,落实政府公益性岗位按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保护政策,不断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实现残疾人集中就业600名;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以社区便民服务、公益岗位和家庭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个体就业水平,帮助2000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对盲人就业在政策、场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扶持50名盲人从事按摩服务业。开展职业康复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帮助20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3万名农村残疾人稳定从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突破3000万元,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3.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引导和扶持各级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培训残疾人8000人。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建设市、县级残疾人培训基地8个,确定相对稳定的培训师资30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完善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评比奖励机制。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示范,推进市、县区8个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全面规范达标。通过统一服务对象、业务流程、机构标识和服务准则等,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设为残疾人服务的窗口和项目,适时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 (五)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全面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 1.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成立市、县区特殊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将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按照“特教特办”原则,为特殊教育学校增加编制,加大投入,扩大规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盲生班和智力班,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新建特殊教育学校4所,推进特殊教育全面升级。 2.建立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经费保障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增加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标准;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保障机制,使贫困残疾学生优先得到助学金、教育贷款和各类扶残助学项目资助。 3.推动全市残疾人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在各县区设立0-6周岁聋儿语训班,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加快特教学校建设。在市内各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残疾人技能培训课程和特殊教育专业,推动城乡残疾人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省内外特殊教育专业人才;不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师资保证;落实特教工作津贴,激励特教工作者专心从事特教工作。加强盲文、手语推广工作,规范盲文教材,为盲人接受教育、相互交流创造良好的条件。 5.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等各类扶残助学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2000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扫除青壮年残疾人文盲。 (六)大力推进维权工作,全面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1.全面落实助残法规政策。在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政策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项扶残助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组织人大执法检查、政府专项督查、政协工作视察、残工委定期检查等,全面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法规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 2.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形成以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和服务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体系。新确定基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8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8个,聘请助残律师10名,为所有有法律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救助和服务。 3.全面推进无障碍建设。要以定西新城区建设为突破,推动无障碍建设向县城、乡镇、村(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延伸,逐步形成城乡全面无障碍格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现有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居住小区、公共场所等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全面推进电视、网络、语音提示等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文字提示、信息屏幕报站等系统。城镇无障碍建设覆盖率达85%。积极创造条件,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开设残疾人汽车驾驶培训工作,培训残疾人100名,为全市机动轮椅残疾人车发放燃油补贴。 4.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残疾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使残疾人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加快制定实施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的特惠扶助政策,着力解决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加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七)大力开展宣传文体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精神需求。 1.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助残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每年开设专题专栏2期,每年刊播残疾人事业宣传稿件240篇以上,坚持经常性报道残疾人工作动态,反映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并积极参与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3.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特殊服务,增加适合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活动内容与设施,促进残健交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活动室和其他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活动,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各市、县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不断增加盲文图书和有声读物种类、数量,为盲人提供送书上门等服务。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指导和扶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开展文化助残活动,鼓励专业艺术工作者进行特殊艺术创作和节目辅导。依托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建立特殊艺术人才库,注册人员达到50名。培养50名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辅导员。 5.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把残疾人体育纳入全市体育发展规划。新建、改建公共体育场馆要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和比赛提供便利。公共体育设施要逐步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服务。依托县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学校和体育场馆,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8个。经常性组织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选拔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库,注册人员达到100名,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 (八)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 1.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坚持“整县突破、整市推进”的思路,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33条标准,紧扣专职委员选配、误工补助落实、办公条件改善、工作制度建立、服务任务明确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县区残联要加强班子建设,特别要重视选好配强理事长,理事会组成人员结构要向年轻化、知识性、实践型转变。121个乡镇(街道)残联设立专职理事长,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全市所有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且采取多种补贴形式,逐年提高专职委员津贴,乡镇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村残协专职委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切实稳定专职委员队伍,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全面规范达标。 2.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以提高专职委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分级分类培训。同时,要全面推行专职委员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服务能力。 3.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全面落实人员、经费和场地,树立示范专门协会3个,选拔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负责专门协会工作,举办协会主席培训班,实现规范化运行,确保协会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活跃残疾人生活。 4.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坚持评定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减免办证费用,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各县区残联要结合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5.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1万人。有序组织助残志愿者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促进志愿者助残活动常态化。 6.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弘扬四自精神,培育自强典型,表彰奖励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1. 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市、县区都要有“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主体框架,统筹规划全市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功能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为残疾人服务。 2.发挥残疾人综合设施服务作用。已经建成的5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开拓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引进援助项目,规范服务流程,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综合服务设施条件差的县区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达标任务。 3.扩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市县区要积极争取康复中心和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合医疗机构改革和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五保家园建设,整合项目和资金,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服务中心,切实扩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4.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以省残联信息中心为主导,以市州、县区残联信息机构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残联信息化工作体系。加大残联系统网络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网络互联。不断完善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丰富信息内容,加强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建立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平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加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大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十)大力构筑科技支撑,全面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1.树立科学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思想,把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具体的残疾人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提升残疾人工作效率,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2.利用科技成果发展残疾人事业。通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和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应用。设立残疾人事业科技项目库,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为残疾人服务的企业和产业品牌。 3. 推行残疾人事业网络化管理。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业务台帐建设,全面推行计算机管理,网络报送,提高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推进相关统计指标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工作。 4. 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加强全市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资金,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与实践。加强有关学科建设,积极与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省、市有关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的沟通协作,重点开展残疾人公民权利、人道主义思想等基础性研究及涉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服务机构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6.建立各级残联门户网站。市、县区残联都要建立残联门户网站,科学设置网站版面,发布残疾人法规政策,交流残疾人工作经验,推介残疾人服务信息,反映残疾人热点问题,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社会了解残疾人搭建互动平台,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目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贯彻落实《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有针对性地把保民生的重点放在迫切需要关心的残疾群体身上,从政策上倾斜、资金上保障、项目上支持、精神上鼓励,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残疾人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性调研残疾人工作,倾听残疾人诉求,主持决策残疾人事业重大事项;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抓好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2.加强协作配合。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残工委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将各自工作任务纳入本系统、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靠实责任,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城乡基层组织要发挥在残疾人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各项目标任务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兼顾,确保残疾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增长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采取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市、县区财政在保障残疾人工作正常经费的同时,做好残疾人康复经费、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专职委员津贴、法律援助资金、残疾人危房改造、扶残助学等项目配套资金的全面落实。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从留成中各提取10%用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要定期开展扶残助残专项募捐,补充残疾人救助资金。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力度,支持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多元化的格局,全力保障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4.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及各类媒体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为全面实施《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评估体系 1.成立评估领导小组。为确保《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由市政府残工委牵头,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优秀残疾人代表参与,组成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督促检查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圆满完成。 2.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把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靠实到部门,特别要把重点工作项目纳入到市委、市政府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由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由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不定期督查、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验收,确保“十二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且追究相关责任。通过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政府残工委进行表彰奖励。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单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表彰。对配合不紧,措施不力,直接影响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的县区和单位,由市政府残工委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单位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奖资格,取消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确定优秀等次资格。 3.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为便于督查考核和评估验收,将本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各项目标任务量化为80项考核指标,分值100分,明确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具体指标见附表。 | |
责任编辑:市残联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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