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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09:51 来源: 定西市残联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支持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按照省残联《2025年全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市残联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设有工农疗基地、庇护工场或车间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助残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不少于5人。安置的残疾人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已开展劳动生产6个月以上;

3.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4的劳动报酬;

5.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6.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服务人员。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7.已经连续补贴3年的机构原则上不再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社会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资质证明;

3.辅助性就业残疾职工花名册;

4.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

5.安置就业残疾人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6.有关劳动项目的说明资料。

四、补贴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市残联对各县区残联上报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安置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具体补贴标准。

(二)资金用途。项目补贴资金可用于为改善就业条件、提高机构能力建设水平而进行的无障碍环境及生产设施改造、设备和原材料购置、残疾人照护费用等方面支出;也可用于支付残疾职工工资补贴、购买保险等支出。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4月底前)。自市残联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下旬,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所在地县区残联提交申报材料,县区残联对机构资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残联。

2.项目审批及资金拨付(5月底前)。市残联对县区残联上报的补贴机构资料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提交同级财政下拨补贴资金。

3.项目执行(10月底前)。县区残联将补贴机构残疾人的就业情况纳入项目日常管理,不定期检查残疾人工作劳动记录,每月调阅一次机构残疾人劳动者的工资表。10月20日前,县区残联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工作,上报项目执行报告。


附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表.docx


定西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市残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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